第一次
清晨被鸟鸣声吵醒。
这可与来前大不同。那时要不就被宿舍外公路上汽车无规矩的喇叭声叫死,要不就被工地上各种机器的嘈杂声吵醒。
养知小鸟当闹钟,这种趣事想都没想过。
林杨决定下山。
道观仍是空无一人,风从正门吹进,飘动了神像的道袍。林杨想,既然已划算留下来,干脆去找件衣服穿着,先从表面融入这个时代,才好去找寻诱来自己的那片白云或者是某个女人。
做小偷,也算是无奈之举。若是直抻抻闯到某户农家,说大嫂行行好,我是未来来的,麻烦给件衣服穿,不把人家吓死就被人家老公打死。因此,反正是要一件衣服的,还不如偷一件。
偷这个概念,在林杨心头从没出现过。
以前他就一良民。不抽烟、不喝酒、不打牌、不坑蒙、不拐骗,连绵绵不绝的洗脚城都没进过。想到这里,颇感后悔,不就是洗洗脚吗?又不去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,任罗仙怎么怂恿居然没去。如今倒好,在只见几间农舍,洗脸都得带条毛巾去河边的地方,想再要去完成洗脚这件让他后悔的事,铁板钉钉没戏了。
此时,他蹲在山边边的一座房子后门处,透过微关的门,窥视里头。
心跳得极快,手都有些颤抖,面色潮红,大气直喘却不敢出声。待他确定这家无人在后,便蹑手蹑脚摸进去。
农人之家,自是摆设简单。他也不敢细看,提起放在床上的一件男装就走。出后门时,急得忘了抬脚,一个不小心,差点摔了个狗吃屎。
找个僻静地方,先把衣服换下来。
偷来的是件灰色短打,与那日在山上看到的那个樵夫的差不多。高矮胖瘦都没有问题。仿佛是有心为他准备的。
只是穿起来终归有些别扭。一个现代人穿上了古代的衣服,而又不是演戏的,自己想想都好笑。
自己的衣服怎么处理,似乎是个大问题。不过三秒钟之后,就已不是问题了。反正回不去了,要来还有什么用?就算回得去,说起自己的经历,谁会信呢?穿件古装,还是个见证。丢就丢吧,人都丢到几百年前来了,还怕丢件衣服?
来此不过两天,林杨思想已大大不同了。想着自己以前谨小慎微的无趣生活,既有这样的机会,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变个全新的自己。
于是都懒得捡那些衣服了。
手机可不能丢,虽然电不多了,他却肯定这件物事能在这里派上大用场。至于什么用场,将来就知道。
穿着偷来的衣服,林杨满意地摸了摸脑袋,短短的头发有些扎手。他马上想起自己还差块方巾呢。于是又折进小屋。
此时他已没了偷时的紧张。
穿越的人,能叫偷吗?
这下他有空来仔细翻翻看看了。前面说了,这房子极为简陋,前面厨房后面卧室,别说像样的家具没几件,就是必不可少的锅碗瓢盆也是缺边少脚的。
林杨心中瞬时洋溢起一种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幸福感。虽然这很无耻,但不得不承认,这家人的生活比起自己能上上小网的日子来,差得可是太远了。
说到上网,他还是不禁小小伤感了一下。一下而已,多想也不顶用,白伤脑细胞罢了。
虽则知道这户人家生活不易,但衣服都偷了他的,也就不在乎再吃他点饭了。揭开锅盖,饭还透着热气。连着锅巴掏起来,也不过一小碗。还是光饭,没得菜吃。林杨却也吃得津津有味,多嚼几下,只觉甜丝丝味道侵入味蕾,根本非那些农药里长出来的大米可比。几口吃完,提起水瓢咕嘟咕嘟喝了一气。沁入心脾,四肢百骸无不舒坦。要是能搞根长长水管接到城里去,这优质矿泉水可要让我发大财了。
美梦做完,还得办正事。可怜这房间一看透底,箱子都没一个。方巾也无从找起了。
看来,男主人头上顶的,是他唯一的方巾了。